中信资产管理

四川中安信邦典当有限公司对彭州金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马莹两户债权公开转让公告

2019-09-20|中信资产管理

 四川中安信邦典当有限公司拟对彭州金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马莹两户债权进行公开转让,债权总额为人民币4,827,883.00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580,24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247,643.00元。上述债权本息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四川中安信邦典当有限公司对彭州金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马莹两户债权公开转让公告

处置方式: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登录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资产处置平台或与四川中安信邦典当有限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竞买人资格: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特别提示:本次资产包成交后,法律中介机构代理关系承继,代理费由买受人承担。

公告有效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交易所挂牌结束日止。

挂牌底价298万,保证金30万。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易璐

联系电话:028-67837234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年场双福一路66号附35号

邮政编码:610000

附件:分户债权情况

分户债权情况

(一)彭州金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四川中安信邦典当有限公司拥有彭州金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3,998,743.00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债权,其中本金2,800,240.00元,利息1,198,503.0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2.债务企业概况

债务人名称:彭州金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彭州工业开发区西河东路29号

法定代表人:蒋毛海

注册资本:10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621815093Q

营业期限:1994-10-19—2024-10-18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农副产品、矿产品、纺织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登记状态:存续

3.抵押物情况

金通建材名下位于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路1-2层41号、1层43号、1-2层45号的共计565.6平方米商业用房(房产证号: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436601号),该抵押物已通过法院拍卖处置。

4.保证担保情况

郑智中,男,汉族,1988年11月14日生,住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123号2栋12楼70号。

蒋毛海:男,汉族,1977年1月5日生,住址: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路476号3栋4单元410号。

刘红雁:女,汉族,1963年3月25日生,住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123号2栋12楼70号。

成都天泰房屋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510182000049884;住所: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泰安路56号;法定代表人:刘红雁;注册资本:2100万元;营业期限:2000年4月5日至2030年4月4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售【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资质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5.诉讼及清收情况

该项目抵押物已通过法院拍卖处置,四川中安信邦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对保证人进行追诉立案,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判决四川中安信邦胜诉((2017)川0108民初8095号),并对担保人名下多套房产进行了查封。

(二)马莹

1.债权基本情况

四川中安信邦典当有限公司拥有马莹829,140.00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债权,其中本金780,00.00元,利息49,140.0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2.债务人概况

马莹,女,汉族,1984年10月14日生,住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关帝镇字库村十一组。

3.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新河路166号10栋1单元-1跃1层3号的住宅(房产证号:川(2018)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154号),建筑面积212.47平方米,清水,空置。

4.保证担保情况

唐杰,男,汉族,1979年3月15日生,成都市锦江区莲桂南路56号2栋1单元4号。

5.诉讼及清收情况

四川中安信邦已申请成都律政公证处出具了强制执行证书((2019)川律公证执字第103号),并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19)川7101执246号)。